隐私政策(中国区)
2024年10月
(序)
株式会社JERA和JERA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PIPL”) 及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收集的个人信息,并认为保护个人信息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为履行这一社会责任,我们将遵守法律法规,并根据以下政策妥善处理个人信息。
(合规)
本集团严格遵守个人信息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内部规章制度。
(管理体制)
为了妥善保护个人信息,本集团任命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并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内部规则。针对内部管理人员、员工等进行处理个人信息相关的培训。
此外,我们将在内部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的执行情况的监督。
(个人信息使用目的以及方法)
关于本集团各公司收集并持有的个人信息使用目的,请参阅此处。
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将在使用目的范围内,为合理适当开展各集团公司的业务所使用。
本集团根据PIPL收集、存储、使用、处理、传输、提供、发布、删除个人信息。
本集团处理个人信息时,原则上征得主体的同意(敏感个人信息时取得个别同意)。签署或履行合同所需等PIPL规定无需取得同意的情形时,或不取得同意。
(收集个人信息)
本集团为了完成前项个人信息使用目的,按照合法适当的方法收集个人信息。
(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以及正确性)
本集团将努力安全管理个人信息,并实施必要且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以防止个人信息的泄漏、丢失、损坏或未经授权的访问。
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我们将努力维持集团持有的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和最新性。
(委托处理监督)
本集团可能将其部分业务进行外包处理,且在必要的范围内需要向该外包公司提供个人信息。届时,本集团将通过例如与这些外包公司签订处理个人信息的合同等方式进行必要的监督。
(个人信息的共享)
本集团为了开展“个人信息使用目的以及方法”规定的活动,可能会与以下接收方共享个人信息。
- 本集团的律师、会计师、税务师等外部顾问(以下简称“顾问”)
- 为实现“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和方法”中规定的处理目或本集团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需要与本集团的集团公司及其顾问共享个人信息的
- 其他服务供应商中,本集团为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和方法”中规定的处理目的或为了本集团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而需要共享信息的
- 立法、司法、行政或监管职能的国家机构、委员会或其他组织
本集团将根据PIPL共享上述个人信息。 此外,我们可能会与包括日本集团母公司株式会社JERA(接收方为株式会社JERA时的通知事项如下。)的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地区的接收方共享。
接收方的名称以及联系方式:
名称:株式会社JERA
E-mail:security.master@jera.co.jp
个人信息的种类:上述“收集个人信息”记载的个人信息
接收方的处理目的以及方法:上述“个人信息使用目的以及方法”规定的目的以及方法
权利行使方法以及手续:上述株式会社JERA联系方式
(个人信息保存期间)
本集团仅根据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包括PIPL规定的必要性等原则)处理个人信息。除非另有规定,本集团将在收集目的或其他处理目的所需最短期限内储存个人信息(含适用法律之遵守或为诉讼举证、行使或辩护需要)。
(行使个人信息权利的方法以及手续)
个人信息主体可以在PIPL规定的范围内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行使以下权利。
- 查询个人信息
- 更正或补充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个人信息
- 必要时要求删除个人信息
- 要求解释说明集团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 撤回同意
- 投诉
(完善个人信保护措施)
我们持续维持和不断完善个人的信息保护措施。
(修订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本集团随时对个人信息保护政策进行修订。
(联系方式)
关于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相关联系方式如下。有关本隐私政策和本集团处理的个人信息查询,以及申请个人信息的披露,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公司名称:株式会社JERA
地址:〒103-6125 東京都中央区日本橋2丁目5番1号 日本橋髙島屋三井ビルディング25階
E-mail:security.master@jera.co.jp
公司名称:北京捷热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1座24层09-10单元 E-mail:security.master@jera.co.jp
以上